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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

保持社會距離活動,將從4月20日起至5月5日以略微放緩的形式繼續保持

  • 編寫日期2020.04.30
公告 詳細資訊

室外/ 分散設施



公共設施中國立公園、自然休養林等處在遵守防控守則的基礎上,分階段重新開始運營



 



室外/ 密集設施



“無觀眾職業棒球”等具備“分散”條件的活動,可限制性地重新運營



 



民間部分



必須實施的考試等無法避免的情況,在遵守防控守則的範圍內,可限制性地允許施行



娛樂設施、部分生活體育設施、學院、宗教設施等保持現有行政命令(遵守防控守則命令等),從勸告停止運營調整為勸告自行控制運營



 



但是若發現大危險,隨時會提高保持距離的強度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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